禮遇一:迎新獎賞
全新客戶於推廣期內,開立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投資專戶(「南向通」投資專戶),並成功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入 人民幣5萬 至「南向通」投資專戶,可獲享HK$ 500 現金獎賞!
禮遇二:新資金獎賞
全新/現有「南向通」客戶於推廣期任一月度內,成功由「南向通」匯款專戶淨匯款金額達 人民幣100萬 至「南向通」投資專戶,並在翌月起連續三個月維持有關結餘,可獲享HK$ 3,000 現金獎賞!
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之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本活動之推廣期由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本推廣活動只適用於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跨境理財通南向通客戶。
3. 本條款細則所載之銀行產品及服務須受跨境理財通南向通客戶之申請資格、申請流程及條款約束。
4. 客戶須於推廣期內向本行提交對應之交易指示且被確認成功,方可享對應之獎賞。
5. 客戶可同時享有多項優惠,惟須受每項優惠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6. 若客戶於達到推廣活動要求后,獎賞發放期間已不再持有本行之「南向通」投資專戶,客戶將會被取消獲取本推廣活動之獎賞的資格。
7. 本推廣活動涉及的一切服務及交易記錄皆以本行之記錄為準。
8.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優惠及/或修改此等一般條款及細則、迎新獎賞之條款及細則和新資金獎賞之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
9. 如有爭議,本行對一般條款及細則、迎新獎賞之條款及細則和新資金獎賞之條款及細則的解讀有最終決定權。
迎新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全新客戶的定義:客戶在推廣期起始日前12個月內未曾持有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南向通」投資專戶;且客戶須滿足本行跨境理財通南向通客戶的有關申請資格,於推廣期內向本行提交「南向通」投資專戶的開戶申請,成功開立賬戶。
全新客戶須於「南向通」投資專戶開立后,於推廣期內由客戶之「南向通」匯款專戶匯款至該「南向通」投資專戶,並且匯款金額累計達人民幣 5萬,方可獲贈HK$ 500之現金獎賞。
現金獎賞將於2024年1月31日或以前存入客戶之「南向通」投資專戶。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於推廣期內獲享迎新獎賞一次。
例子說明:
全新客戶於2023年7月3日成功開立「南向通」投資專戶,於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款至該「南向通」投資專戶,匯款金額達人民幣 5萬,客戶可獲贈HK$500 現金獎賞,該獎賞將於2024年1月31日或以前存入客戶之「南向通」投資專戶。
新資金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1. 淨匯款金額的定義:於推廣期任一月度內,成功由客戶之「南向通」匯款專戶匯至「南向通」投資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減去「南向通」投資專戶匯至「南向通」匯款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所有有關之匯款金額均以本行記錄為準。
2. HK$3000 現金獎賞將根據下表適用的情況,於對應的獎賞發放期存入客戶之「南向通」投資專戶:
成功匯入淨匯款金額 達人民幣100萬(「新資金」) 的日期(包括首尾兩天) | 並於翌月起連續三個月 維持成功匯入新資金后之有關結餘 | 現金獎賞發放期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 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 | 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 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 |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 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 |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 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 |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 | 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 |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 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 |
3. 如持有「南向通」投資專戶的全新或現有客戶符合新資金獎賞優惠的所有條件,本行將於對應的現金獎賞發放期內將HK$3000 現金獎賞存入客戶之「南向通」投資專戶。
4.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於推廣期內獲享新資金獎賞一次。
5. 例子說明:
例子 | 2023年6月30日 「南向通」投資專戶結餘(人民幣) | 匯入淨匯款金額及維持有關結餘之詳情 (人民幣) | 是否 符合獎賞資格 | 獎賞發放期 |
1 | 0 | 於2023年7月期間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入100萬至「南向通」投資專戶: 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至「南向通」投資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100萬 由「南向通」投資專戶匯至「南向通」匯款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0 淨匯款金額=100萬-0=100萬 於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南向通」投資專戶維持有關結餘。 | 是 | 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 |
2 | 10萬 | 於2023年7月期間由「南向通」投資專戶匯10萬至「南向通」匯款專戶。 於2023年8月期間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入100萬至「南向通」投資專戶: 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至「南向通」投資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100萬 由「南向通」投資專戶匯至「南向通」匯款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0 淨匯款金額=100萬-0=100萬 於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期間「南向通」投資專戶維持有關結餘。 | 是 | 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 |
3 | 0 | 於2023年7月期間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入100萬至「南向通」投資專戶: 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至「南向通」投資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100萬 由「南向通」投資專戶匯至「南向通」匯款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0 淨匯款金額=100萬-0 =100萬 於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間,由「南向通」投資專戶匯出50萬至「南向通」匯款專戶,未能滿足連續三個月維持有關結餘的要求。 | 否 | 不適用 |
4 | 10萬 | 於2023年7月期間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入90萬至「南向通」投資專戶,未能滿足存入淨匯款金額達人民幣100萬的要求: 由「南向通」匯款專戶匯至「南向通」投資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90萬 由「南向通」投資專戶匯至「南向通」匯款專戶之累計匯款金額=0 淨匯款金額=90萬-0 =90萬
| 否 | 不適用 |
重要事項:
n 人民幣投資受匯率波動的影響而可能產生獲利機會或虧損風險。客戶如將人民幣兌換為美金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人民幣匯率的變動而蒙受虧損。
n 外幣兌換受匯率波動的影響而可能產生獲利機會及虧損風險。客戶選擇將幣種進行兌換,可能受外幣匯率的變動而蒙受虧損。
n 本文件並不構成對任何人士提出進行上述任何交易或任何類似交易的招攬、邀請或建議,亦不構成對未來價格變動的任何預測。
n 投資者不應只單憑本文件而作出投資決定。
本文件未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或香港任何監管機構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