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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資金獎賞
新年新金喜(已結束)

財富管理客戶在推廣期內任一月度存入新資金達HK$ 1,000,000或以上等值,並於翌月起維持三個月平均「綜合理財總值」不低於HK$ 1,000,000,即可享HK$ 1,800 現金獎賞!(此優惠已結束)

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之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本活動之推廣期由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止,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本推廣活動只適用於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個人財富管理」客戶。

3. 「個人財富管理」客戶須於推廣期內向本行提交對應之交易指示且被確認成功,方可享對應之獎賞。

4. 符合本推廣活動要求的新資金是指「個人財富管理」客戶在推廣期任一月度內由其他銀行以轉賬匯款(包括轉數快(FPS)、本地清算所自動轉賬系統(CHATS)、電匯(SWIFT)及「香港快匯」,並不包括透過本行「銀證轉賬」服務從“銀行轉至商戶”之款項)、本票或支票方式存入客戶「個人財富管理」賬戶的款項后,該月末的「綜合理財總值」對比2023年1月31日末的「綜合理財總值」淨增不少於港幣1,000,000元(或等值)之金額。

5. 「綜合理財總值」包括客戶賬戶之每日存款及指定投資理財產品之市值總結餘。

6. 所有外幣結餘及外幣交易金額以本行不時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港幣計算。有關計算結果概以本行記錄為準

7. HK$ 1,800現金獎賞將根據下表適用的情況,於對應的獎賞發放期存入客戶之「個人財富管理」賬戶:

8.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於推廣期內獲享現金獎賞一次。

9. 客戶不可同時享有本行其他優惠

10. 本推廣活動不適用於跨境理財通服務之“南向通”香港投資專戶

11. 若客戶於達到推廣活動要求后,獎賞發放期間已不再持有本行之「個人財富管理」賬戶,客戶將會被取消獲取本推廣活動之獎賞的資格

12. 本推廣活動涉及的一切服務及交易記錄皆以本行之記錄為準

13.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優惠及/或修改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

14. 如有爭議,本行對以上條款的解讀有最終決定權。


例子說明:


重要事項:

  外幣兌換受匯率波動的影響而可能產生獲利機會及虧損風險。客戶選擇將幣種進行兌換,可能受外幣匯率的變動而蒙受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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